远大智能控股股东股份增持计划完成,正被调查股民或可索赔

admin 阅读:45 2024-11-15 06:39:58 评论:0
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11月13日,远大智能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远大智能于2024年5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公司控股股东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铝业集团”)计划自2024年5月14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的股份,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近日,公司收到远大铝业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远大铝业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11.5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增持金额为1000.13万元(不含交易费),增持金额达到增持计划金额的下限,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辽宁良友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之日,远大铝业集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就本次增持披露实施结果公告。值得关注的是,远大智能于2024年4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22024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4年4月30日收盘时持有远大智能股票且亏损的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天眼查显示,远大智能成立于2001年,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成员,位于辽宁省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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