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全资子公司解除重大合同,或还因信披问题遭股民索赔

admin 阅读:127 2024-10-15 06:08:37 评论:0
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10月11日,鸿博股份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合同解除的公告。近日鸿博股份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解除全资子公司重大合同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博数科”)解除与紫光晓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晓通”)于2023年7月27日签订的《购销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据公司此前公告,2023年7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英博数科与紫光晓通签订《购销合同》,英博数科向紫光晓通采购AI创新赋能中心所需的部分设备,交易的合同金额共计4.94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解除原合同的原因:自合同签订起,英博数科与紫光晓通始终致力于推进原合同的实施,并与紫光晓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但因宏观环境变化,原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公司决定向紫光晓通提出解除原合同,并授权董事长决定解除原合同的相关后续事项。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告显示,基于原合同约定,公司向紫光晓通支付了合同款合计3470.29万元。由于原合同长期未开始履行,为保证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资金空置或被占用,公司根据业务的需求情况,已将该笔款项2098万元用于抵扣与紫光晓通的其他设备采购合同款项并已收到货物,合计剩余未收回1372.3万元款项(含1000万元用于作为其他设备采购合同预付款),上述剩余未收回预付款公司将与紫光晓通协商用于继续抵扣或退回,公司将持续跟踪上述预付款项的使用情况。鸿博股份称,原合同所涉公司拟采购设备为算力服务器及配套设备,公司已通过向第三方采购并已收到相关设备用于替代,原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公司相关业务的正常开展;原合同公司已支付的预付款项较少,且部分已用于抵扣其他设备采购款项并收到货物,公司认为原合同的解除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由于宏观环境变化导致原合同无法履行,英博数科解除原合同未违反合同约定;本次解除合同是经公司审慎研究的结果,《购销合同》的解除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持续推进业务的发展与风险防控工作,促进公司业务健康、持续发展。值得关注的是,4月12日,鸿博股份发布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业绩预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修正后,报告期内鸿博股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由3740万元–5610万元变更为亏损5000万元–5800万元。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表示,业绩预告是投资者决策的重要依据,公司业绩预测存在重大差异,会误导投资者决策,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凡是在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4月12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4月12日收盘时仍持有鸿博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进行免费报名,获赔前无任何费用。天眼查显示,鸿博股份成立于1999年,鸿博股份成员,位于福建省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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