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首例成功实施跨域“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破产重整期间,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admin 阅读:86 2024-11-03 06:37:44 评论:0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近日,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与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联合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新闻发布会,共同发布10件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记者了解到,典型案例中包括成都市首例成功实施的跨域“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件。成都市某新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防水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成都某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公司”)均系国内工程防水材料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防水公司拥有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24项和多项注册商标,并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建材公司拥有土地、厂房及“高分子复合防水卷材生产线”等生产线,两公司生产产品广泛应用于高铁、机场建设等大型国家基建设施。其中,防水公司因公司上市失败,导致对外负债高达近亿元,严重资不抵债,而建材公司受母公司失信的负面影响资金链断裂,不能清偿全部到期债务。2020年4月、2020年8月,成都市金牛区法院分别立案受理了防水公司破产清算、建材公司重整案件。成都市金牛区法院认为,两公司在生产经营中采用“前店后厂”的经营模式,实体上两公司因存在管理运营混同、人员混同、资产混同、负债混同等情形,达到人格混同程度;程序上,因两公司资金往来频繁、财务科目不清,会计核算难度大,区分两公司财产成本过高,导致两公司分别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将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符合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关于关联企业实施实质合并的适用标准,故金牛区法院根据两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裁定对两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经过公开招募,投资人成都市某建筑模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人)投入4000万元取得防水公司100%股权,并通过某防水公司持有建材公司100%的股权。引入投资人后,金牛区法院依法指导两公司制定重整草案并进行严格把关,确保重整计划草案顺利通过债权人会议。2021年11月10日,金牛区法院裁定批准该份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防水公司、建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两企业正按照重整计划有序执行。在法院的帮助下,两公司成功做到破产重整期间生产不停、管理不乱、员工不散,确保生产经营顺利进行。民营企业、职工、重整投资人、政府、其他债权人等实现多方共赢,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记者 颜雪编辑 于曼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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